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温州市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等有关规定,团体标准实施后应根据行业发展需要适时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我会发布的《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技术规范》《手摇式升降课桌椅》等两项团体标准复审期限即将届满,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本次复审对象为我会发布、目前已达到复审周期的团体标准,具体包括: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技术规范》 T/WEEA 006-2022
2 《手摇式升降课桌椅》 T/WEEA 007-2022
二、复审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对标准进行评估:
(一)适用性。标准内容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是否仍有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
(二)规范性。标准制定程序是否合规,技术内容是否符合团体标准编写规则。
(三)科学性。标准技术指标是否不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底线,是否仍具备先进性和科学性。
(四)时效性。是否存在规范性引用文件已废止或已更新的情况。
(五)实施效果。标准的宣贯推广、应用实施是否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复审程序
(一)自评阶段。由标准牵头起草单位对照复审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填写《团体标准复审自评表》(附件1),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复审建议。
(二)专家审查阶段。协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复审专家组,对自评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复审意见。
(三)审定公布阶段。协会依据复审结论进行审定,并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及协会网站公布复审结果。
四、复审结论
复审结论分为以下三种:
(一)继续有效。标准技术内容无需修改的,确认继续有效。
(二)修订。标准主要技术内容需作较大修改的,列入修订计划,由原起草单位负责修订工作。
(三)废止。标准已无存在必要的,予以废止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告。
五、时间安排
(一)自评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6年7月31日。
(二)专家审查时间:2026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三)复审结论公布时间:2026年9月15日前。
六、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标准牵头起草单位高度重视复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自评,并将《团体标准复审自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PDF及Word格式)报送至协会秘书处。逾期未提交且经提醒仍无反馈的,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