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归口管理的《土壤改良用生物质电厂灰渣技术规范》(T/JSXH 0002—2026)团体标准,已规范完成立项、编制起草、征求意见、评审、修改、审查、批准及备案等全部流程,于日前正式发布,并于2026年7月23日起实施(https://www.ttbz.org.cn/2079767687765352449.html)。这是协会在固废资源化与农业绿色发展交叉领域取得的一项重要标准化成果。
破题:两个行业痛点的一次“双向奔赴”
一边是“无处可去”的固废,一边是“嗷嗷待哺”的耕地——这正是本标准立项的现实原点。
我国生物质直燃发电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已成为可再生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产业发展,生物质电厂灰渣年产生量同步快速增长,全国总量约2000万吨,其中江苏省内现有生物质直燃电厂年产生灰渣约200万吨。目前该类灰渣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处理方式以建筑、修路为主,受房地产行业下行影响处置愈发困难,不得不进行堆存管理。这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存在扬尘污染等二次污染风险,同时给发电企业带来高昂处置成本与严峻环保管控压力,已成为制约生物质发电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瓶颈。
与此同时,我国区域性土壤酸化、沙化、肥力退化等问题日益突出,长期不合理施用化肥导致土壤退化加剧,已成为制约粮食产能提升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
生物质电厂灰渣富含硅、钙、镁、钾等作物必需的矿物质营养元素,且呈天然碱性,经科学预处理与品质管控后制备为改良土壤剂,可有效中和土壤酸度、改善土壤团粒结构、补充中微量元素。将电厂固废资源化制备为改良土壤剂,可同步破解固废高值化消纳与退化耕地改良两大行业痛点,构建“农林废弃物—绿色能源—固废副产物—农用资源”的全链条绿色循环体系。
立标:为“放错地方的资源”划定安全底线与质量标尺
长期以来,生物质电厂灰渣的农业利用因专项标准缺失,面临产品定位模糊、质量参差不齐等困境。本标准历时半年多编制——2026年1月成立编制组并召开第一次会议,3月通过立项审查,4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通过终审——最终形成了覆盖全流程的技术规范体系。
标准由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联合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光大绿色环保技术服务(江苏)有限公司、江苏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产学研用单位共同起草。标准核心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严格框定原料来源。以附录形式给出合规生物质原料清单,明确原料须来源于以附录所列农林废弃物为燃料的合规生物质直燃发电厂,严禁使用掺烧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旧塑料等禁燃物质的电厂所产灰渣。生产企业须建立进厂检验制度与每批次台账,从源头杜绝不合格灰渣进入农用产品链条。
二是严控核心理化与有害成分指标。明确了钙镁、硅、磷钾含量,同时对总砷、总镉、总铅、总铬、总汞、总镍及苯并芘等有毒有害物质均设定了严格的限量要求,全面保障农用安全。
三是明确产品定位与技术路径。标准将最终产品定名为“生物质电厂灰渣改良土壤剂”,明确其适用于酸化、贫瘠化、盐碱化等退化农用地土壤改良,与现有行业标准形成清晰区分和有效互补。
展望:以标准之力推动循环经济从“单点试验”走向“全链条闭环
本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将为生物质电厂灰渣制备改良土壤剂的生产、检验与应用提供统一、科学的技术依据,打通产品入市的合规通道。一方面,可有效推动生物质电厂灰渣的标准化、资源化利用,减少固体废物填埋量、节约土地资源,助力“无废城市”与“双碳”目标实现;另一方面,灰渣中矿物质养分还田,可部分替代高耗能化肥生产使用,改善土壤固碳潜力,为农业绿色发展与耕地质量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从“无处可去”的工业固废,到“回归土地”的改良资源——灰渣的出路,本质上是两难困境的求解。本标准尝试把两端连了起来,让“放错地方的资源”重回价值轨道。协会将继续发挥平台与桥梁作用,持续推进标准应用与推广,为构建农业循环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贡献更多“江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