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伊犁州食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会组织专家对《伊犁州旅游景区食品摊贩经营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过专家认真研究与审核,以上所申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6年08月12日-08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给予书面反馈。
特此公示。
:张黎明
:130313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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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000
:伊宁市斯大林街四巷9号
伊犁州食品行业协会
2026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