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道运协发〔2017〕54号)的有关规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对已发布满三年的团体标准开展了复审工作,经第一起草单位自评、协会专家评审和网站公示等,形成复审结论,现予公布。
附件: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团体标准复审结果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2026年08月05日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道运协发〔2017〕54号)的有关规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对已发布满三年的团体标准开展了复审工作,经第一起草单位自评、协会专家评审和网站公示等,形成复审结论,现予公布。
附件: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团体标准复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