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 [2019] 1号)的规定和《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组织召开了团体标准立项函审工作。
经评审专家认真研究与审核,所申报的《宜宾浓香型白酒 原酒》《宜宾浓香型白酒生产企业 良好行为规范》《儿童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中西医基层防控指南》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联系人:伍敏;电话:18349053561;邮箱:yibinaps@126.com)。
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
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