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有关规定,由龙宝参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 本溪林下参》团体标准立项申请,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梁秀婷
:15141442877
:748090232@qq.com
:117200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平原城街10组
辽宁省人參协会
2026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