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中国企业评价协会相关专家审核,现对《企业合规管理成果评价准则》《国有企业改革实践成果评价准则》团体标准进行立项,特此公告。
请标准发起单位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企业创新分会和其他相关起草单位严格按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广泛共识,确保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企业合规管理成果评价准则》《国有企业改革实践成果评价准则》团体标准现列入中企评2026年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标准项目计划信息如下:
特此通知。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将意见反馈至中国企业评价协会或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创新分会。
:董老师
:010-52932049转717
:cxfh-msc@ceea500.org.cn
:100026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2号楼608室
中国企业评价协会
2026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