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7日,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正式发布并实施一项团体标准《低空空域有人驾驶航空器与无人驾驶航空器融合运行规范》(T/AOPA 0112—2026)。
该标准立足于我国低空经济新兴支柱产业高质量安全发展需要,明确有人机与无人机同空域融合运行的核心规则、技术要求与管理主体职责,打破传统模式对用空程序的瓶颈,以期解决不同航空器之间的用空矛盾、机体参数差异导致防撞难度大等问题,推动了有人机/无人机应用、低空空管服务等关联产业的协同发展与技术升级。
该标准由浙江省绍兴市交通运输局、绍兴市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中心,联合中国民航大学等单位共同起草。编制团队基于《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现行规则,紧密结合国内外多省市运行经验与运行风险评估方法,在调研通用航空发展现状与各类航空器性能差异的基础上,为低空空域的常态化融合运行构建标准,提出标准气压高度300米以下低空空域使用、服务协调、基础设施功能及应急处置建议,给出各类航空器安全间隔参数建议,确立有人机与无人机操作原则和空中避让规则,划定运行安全边界,确保整体运行符合等效安全水平目标,在降低复杂运行环境下空中碰撞风险的同时,保障航空器融合飞行秩序。
下载标准: https://www.aopa.org.cn/portal/details/group/2059454590408523777
2026年6月27日,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正式发布并实施一项团体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低空运行风险智能评估技术规范》(T/AOPA 0112—2026)。
该标准立足低空经济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低空运行中风险因素多、数据来源杂、传统人工评估效率和精度不足等问题,提出覆盖数据准备、数据清洗与分析、风险量化评估、模型构建、模型评估及优化迭代等环节的技术要求,为无人机低空飞行活动风险评估提供系统化、规范化、智能化的技术依据。该标准围绕下垫面、空域、无人机本体、安全冗余、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电磁频率、反制设施、备降点、运营人合规、执飞方式、操控员、飞行控制系统及历史异常事件等风险维度,明确风险数据采集、校验、预处理、特征提取、风险概率与严重程度分析、风险矩阵构建及优先级排序等关键流程,推动低空运行风险评估由经验判断向数据驱动、模型驱动和智能决策转变。
在技术路径上,该标准引入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方法,提出基于多源异构数据的低空运行风险评估模型构建思路,支持通过训练数据集、验证数据集和测试数据集建立模型,并结合随机森林、XGBoost、支持向量机、多层感知机等算法开展模型训练、评估与优化,实现对无人机低空运行风险的自动识别、分类预测和动态迭代提升。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低空空域风险防控的精准性、前瞻性和可追溯性,为无人机运营单位、低空飞行服务中心、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建设运营主体及相关管理部门开展风险评估、安全监管和运行保障提供标准支撑。
下载标准:https://www.aopa.org.cn/portal/details/group/2070666027566956546
2026年7月2日,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正式发布并实施一项团体标准《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与有人驾驶航空器协同运行通用要求 第1部分:总则》(T/AOPA 0114.1—2026)。
该标准立足于我国低空经济新兴支柱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需要,编制团队基于全国首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试验区(自贡)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承担的民航安全能力建设项目研究基础,规定了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与有人驾驶航空器协同运行的基本要求,包括一般要求、通信要求、导航要求、监视要求、气象要求、航空情报要求、协同运行要求、应急措施。确保标准兼具前瞻性、实用性和可推广性。
该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自贡通航机场发展有限公司、中航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民航第二研究所有限公司、星控数智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中飞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追梦空天科技有限公司等权威单位共同起草,适用于在通航机场及其相关空域运行的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与有人驾驶航空器的协同运行管理,起降场可根据自身运行条件调整部分要求。
该系列标准的实施,将通过对航空器、机场、空域、人员、空管保障等各环节的分别规定,理清运行主体、保障主体及监管主体的职责边界;从适航准入、人员资质到通信导航、监视气象、情报支撑,形成覆盖运行全链条的安全管控闭环;为有人机与大型无人机融合运行破除标准障碍,提供规模化应用与场景拓展的标准供给。
下载标准:https://www.aopa.org.cn/portal/details/group/2082265938628509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