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批准发布了团体标准《都市圈公交一体化运营服务规范》(T/SUPTA 009—2026),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制定背景
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国内各大都市圈建设进程持续加快,市域区县、城际之间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快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6-2030年)》明确提出推动毗邻城市间开行公交线路、鼓励发展定制客运和定制公交等灵活服务模式。《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和《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均对公共交通同城化、跨城通勤服务等提出明确要求。
随着济南都市圈、青岛都市圈的快速发展,跨区域出行需求愈加活跃,对高效、便捷、一体化的公共交通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目前都市圈公交一体化运营服务领域尚缺乏统一的规范性标准,在跨行政区域线路运营、场站设施配置、服务流程衔接、票制票价协同等方面存在标准空白。因此,为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为都市圈公交一体化运营服务提供技术指引,迫切需要制定相关标准。在此背景下,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组织开展了本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标准的定位和作用
本标准规定了都市圈公交一体化运营服务的总体要求,以及运营单位、线路、场站设施、车辆、运营服务、安全与应急和服务评价与改进的要求,适用于山东省都市圈公交一体化运营服务。
本标准是对国家及省级相关政策文件的及时响应,通过统一都市圈公交一体化运营服务规范,推动跨行政区域公交服务的制度衔接和标准互认,有利于实现都市圈公共交通服务同城化和优惠共享,将为促进山东省内济南都市圈、青岛都市圈公交一体化运营服务高质量发展发挥基础性、战略性引领作用。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明确了都市圈公交一体化运营服务的总体原则,涵盖出行服务导向、线网站点统筹布局、通勤廊道建设、场站规划衔接、经营模式、票制票价、新技术应用及服务质量协同管理等方面,要求以乘客多样化需求为导向,遵循统筹规划、便民优先、集约高效、公平普惠原则,构建布局合理、互联互通、覆盖均衡、运转高效的都市圈公交一体化网络。
(二)运营单位
明确了运营单位应取得经营资格,具备符合要求的场站设施及人员配置,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并按规定向社会发布运营线路、停靠站点、运营时间、发车间隔、票价等信息。
(三)线路
分别从线路设置原则、站点命名、线路布设要求、运营模式等方面提出要求。线网覆盖都市圈中心城市及周边重点区域,要注重与轨道交通、高铁、机场等其他方式衔接;跨行政区域线路应结合需求延伸至主要居住与就业功能区;针对不同层级线路分别提出大站快车、串联式线路、需求响应式等差异化运营模式;明确跨区域线路首末班时间和班次时刻标注要求,发车间隔超过60分钟的线路应标注班次时刻。
(四)场站设施
分别针对首末站、枢纽站、中途站的功能定位、设置原则和配建要求进行规范。强调充分利用现有场站资源,推动站点资源共享;明确枢纽站应设置于两种以上不同层级客运网络的衔接点,宜在行政村中心、交通枢纽、人口聚集区域设置城乡公交微枢纽;中途站优先利用现有公交站亭(牌),高速及高架沿线、桥梁及隧道内不设站。
(五)车辆
从车辆基本要求、车厢配置和车辆维护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优先选配新能源车辆,途经高速公路的线路应配置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所有座椅配备安全带;车厢内应设置无障碍设施;运营车辆应按规定设置客运标志和线路指示牌;建立车辆维护制度,按规定及时更新车辆及动力电池,保障安全运营。
(六)运营服务
从行车服务、车厢服务、人员服务、信息化服务和票制票价五个方面进行规范。要求按行车作业计划准点运行,特殊客流期间灵活调整发车间隔;车厢内公布运营信息、服务承诺及乘车规则;驾乘人员使用普通话服务,操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推广移动终端、电子站牌等多渠道信息服务,安装车载智能终端;票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制化服务可实行市场调节价。
(七)安全与应急
从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两方面作出规定。要求运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建立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重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关注从业人员身心健康;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明确行车中遇恶劣天气、乘客寻衅滋事或抢夺方向盘等情形的应急处置要求。
(八)服务评价与改进
要求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和乘客满意度调查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定期统计分析评价结果并及时整改,持续提升服务质量。附录明确了乘客满意度调查方法及配套调查表,围绕准点率、乘车便捷度、服务态度等核心维度开展调查。
四、实施注意事项
本标准使用过程中应与《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以及GB/T 22484—2025《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JT/T 888《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标准规范配套使用。济南都市圈、青岛都市圈范围内相关运营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完善管理制度、优化运营流程,并严格衔接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山东省相关政策,确保标准落地可执行、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