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会组织专家审查通过了《宠物友好化妆品》与《基于神经美容学的化妆品开发通则》两项团体标准,现予以发布。
《宠物友好化妆品》标准编号为T/GDCA 082-2026,《基于神经美容学的化妆品开发通则》标准编号为T/GDCA 083-2026。以上两项标准自2026年08月0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杨佩珊
:13503059375
:msc@cgdca.org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 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学院301室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2026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