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夏品牌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的《“红寺堡黄花菜”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管理》团体标准已通过我会专家评审论证,现予以立项。
请有关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宁夏品牌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起草并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
特此公告。
:朱磊
:15909515955
:nxppyjh@163.com
:750004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737号
宁夏品牌研究会
2026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