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对《生猪智能液态发酵饲料制备技术规程》等15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论证,经研讨与评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河北畜牧兽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开展标准起草工作,计划下达12个月内完成标准制定任务。具体流程如下:
一、起草组根据立项要求起草标准草案,2026年8月30日前形成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电子稿报学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学会秘书处)。
二、起草组向行业内专家征集意见,征求意见单位不少于10家,应分布不同地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意见进行汇总并反馈给起草组。
三、起草组根据专家意见和公示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四、起草组应于2026年11月10日前将送审稿、专家意见原件(扫描件)、公示意见汇总处理表、编制说明和专家意见汇总处理表(样表请联系办公室)扫描件报送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李桂军 13012149414
邮 箱:hbsxmsyxh@sina.com
附件: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批准15项团体标准立项项目清单
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
2026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