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大数据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协会标准化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山东省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赛宝(山东)实验室)等单位主持起草的《工业企业数字化能碳管理能力评价指南》等3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以上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山东省大数据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邮箱。
:简老师
:0531-68650101 18953113346
:sddsjxh@163.com
山东省大数据协会
202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