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要求,由淮南市潘集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出,安徽省绿色食品协会归口的《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店集贡米》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编制说明(附件2),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附件3),请于2026年8月10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复函,将按无意见处理。
:袁老师
:0551-65550787
:anhuishenglvxie@163.com
: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239号实验楼二楼
安徽省绿色食品协会
2026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