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数字中国建设和文化数字化战略部署,适应人工智能、空间计算、数字孪生等新兴技术驱动下智慧空间发展的新需求,推动声音景观从环境感知对象向空间信息组织媒介和文化传播载体转变。针对当前数智声音景观领域存在概念定义不统一、技术体系不完善、建设标准缺失、应用评价依据不足等突出问题,建立覆盖声音资源建设、智能生成、空间呈现和体验评价的全生命周期技术规范,推动数智声音景观建设由项目化探索向标准化、模块化和规模化应用发展,填补我国相关领域标准体系空白,为智慧城市、数字文旅、公共文化服务、城市声环境治理及未来智慧空间建设提供技术依据,促进数字文化与智能技术深度融合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数智声音景观创新生态。根据《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决定立项编制《数智声音景观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此项标准由上海音乐学院数字媒体艺术学院牵头完成文本的起草工作。
请参与起草单位严格按照《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谢清风/张利利 电话: 010-88686427
邮箱: cviazll@126.com/244076813@qq.com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2026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