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依据《中国石油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中国石油企业协会《石油石化企业 陆上油气田井站碳排放水平分级评价指南》等9项团体标准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请各有关单位、专家对相关标准(详见附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详见附件)于2026年7月29日前反馈至石油企协标委会秘书处邮箱。
:王春生
: 010-60115634
:cpeassec@163.com
中国石油企业协会
202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