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具体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 号)和《吉林省信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吉信协字〔2024〕1号)的相关规定,吉林省信用协会组织专家对《吉林省信用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规范》《吉林省企业信用评价指标规范》2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评审,该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团体标准编号:T/JLCA 001-2026和 T/JLCA 002-2026。
吉林省信用协会
2026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