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一体化物联供电与监测设备规范》、《智能工厂数字化转型物联网应用规范》、《智能装备物联网系统技术要求与实施指南》、《水泥窑智能化改造技术规范》、《新能源智造产线 多机器人集群协同管控规范》5项团体标准经立项、起草和修改完善后,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反馈,请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2026年8月1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浙江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朱老师
:0571-89987766
:15368899@qq.com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1897科创谷2幢11楼1109
浙江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2026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