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经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秘书处审查,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的《就业社会工作个案服务指南》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13342842076
电子邮箱:liang@gdhra.cn
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2026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