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响应国家“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相关政策要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协会对《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库房建设与运营管理规范》等7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公示。本次公示期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流通协会反馈,未在公示期内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按时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联系人:郭妤婕18129077888
电子邮箱:3274557749@qq.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项目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流通协会
2026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