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0-6岁婴幼儿家教体系及身心健康培养实施指南》团体标准已经完成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及备案等标准制定流程,经中华文化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正式发布。现予以公告。
中华文化促进会
2026年06月17日
根据《中华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0-6岁婴幼儿家教体系及身心健康培养实施指南》团体标准已经完成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及备案等标准制定流程,经中华文化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正式发布。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