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5]979号)、《关于梳理归口管理的市级地方标准的函》(东市监函[2026]24号)和《东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东标协〔2024〕2号)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关工作安排,为推进东莞市地方标准向团体标准转化及相关研制工作,东莞标协于2026年6月4日-5日组织专家对《东莞设施葡萄生产技术规程》等94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经专家现场审查,94项中通过88项(另有6项未通过),其中所申报的《东莞设施葡萄生产技术规程》等88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按照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研究,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附件:团体标准及起草单位名单
东莞市标准化协会
2026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