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医药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由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代中药创制全国重点实验室、天津市组分中药重点实验室、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天士力三七药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牵头提出的《橘叶饮片质量标准》、《鞘蕊苏饮片质量标准》二项团体标准经专家审查,符合立项条件,予以立项。
请牵头起草单位严格按照协会标准制定工作要求,尽快开展工作,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标准质量,按计划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天津市医药行业协会
2026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