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标准起草单位、团标委委员及相关理事、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的相关要求,本会团标委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复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