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及上级相关部门对团体标准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开展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团体标准(附件1)。
二、复审内容
为提高团体标准复审质量,确保复审结论科学合理,重点就以下五个方面内容开展审查和评估。
(一)标准的适用性:是否适用当前政策、环境等需求,是否仍有应用场景。
(二)标准的规范性。标准内容是否为本协会章程确定的业务范围;牵头起草单位是否为会员单位(由秘书处审查)。
(三)标准的科学性: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内容是否仍具备科学性、先进性。
(四)标准的时效性:是否存在规范性引用文件已废止或注日期引用的标准已更新情况。
(五)标准实施效果:标准的应用实施是否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三、复审程序
本次标准复审工作组织专家组开展审查,每项标准审查由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由协会秘书处根据每项标准具体情况提出。请各位专家于6月12日前,将《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团体标准复审建议表》(附件2)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四、复审结论
复审结论分为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三种。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秘书处将更新团体标准封面并上传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结论为“修订”的标准列入本年度制修订计划,原则上由原起草单位/起草人负责修订工作;结论为“废止”的标准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开废止公告。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秘书处夏黎,13675855849(同微信),xl@zappma.com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46号宁波大厦712室。
附件:
1.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2026年复审团体标准清单及文本
2.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团体标准复审建议表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2026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