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由广东粤海水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等单位起草的《生态环境监测智能实验室第1部分:水质监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指南》(附件1)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面向全体会员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各单位如有意见,请填写《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附件3),于2026年7月4日前反馈至协会秘书处邮箱(gdsaem@126.com)。
联系人:高哲仪,020-34476317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