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修订)》(省碳促会函[2019]6号)的相关规定,经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质量评价方法》、《火力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数据质量评价方法》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论证,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批准立项。标准编制工作由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牵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秘书处。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燕君
电话:020-83841623
邮箱:gdlc2011@163.com
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
202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