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山东省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会标准制定程序文件》等相关规定,经有关单位申报和标准化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企业首席数据官履职能力规范》《政府首席数据官履职能力规范》2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现进行立项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盖章书面意见反馈至省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雨,韩鑫
电话:16652007421,16652007242
邮箱:work@sdditai.org.cn
附件:1.团体标准牵头单位信息
山东省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会
2026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