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河北省商标品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立项评估,符合立项要求,决定下达《河北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等七项团体标准立项,现予以公告。
请参与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委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与经验的优势,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好标准编制工作,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团体标准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我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未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张琦,姜军鹏
联系电话:13803373790,18032072626
电子邮箱:104542097@qq.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育才街322号
河北省商标品牌协会
2026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