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和立项公告,现批准《在港防台船舶人员撤离及留守必要关键船员工作规范》等三项团体标准立项。其中:
1.《在港防台船舶人员撤离及留守必要关键船员工作规范》团体标准牵头单位为广东海事局,起草单位为广东海事局、广东海安水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航海学会。
2.《工程船舶高风险作业“双把关”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牵头单位为中交广航疏浚有限公司,起草单位为中交广航疏浚有限公司、广州航海学院、广州海事局。
3.《内河纯电池动力客船开航前自查清单》团体标准牵头单位为广州海星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起草单位为广州海星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广州海事局、武汉威迈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
请项目申请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广东省航海学会
2026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