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管理部于2026年5月12日组织相关专家,在北京审议通过了由和静县畜牧兽医站牵头制定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 和静牦牛》,以及由巩留县中药材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的《巩留黄芪质量要求》团体标准立项,现予以公告。
请各团体标准起草的单位和个人,务必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达成行业内广泛认识,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
2026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