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的规定和《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组织召开了团体标准立项函审工作。
经评审专家认真研究与审核,所申报的《谷物中镉、铅和总砷的测定固体直接进样法》《樟香型竹枝香》《樟香型竹枝香生产技术规程》三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联系人:赵老师;电话:18280389151;邮箱:516814322@qq.com)。
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
2026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