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有关要求,根据《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农垦协发〔2018〕4号)相关规定,《呼伦贝尔草原羊肉》团体标准经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4月30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
2026年04月30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有关要求,根据《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农垦协发〔2018〕4号)相关规定,《呼伦贝尔草原羊肉》团体标准经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4月30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