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ticleDetail.contentTitle }}

{{ articleDetail.contentShortTitle }}

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关于《低空飞行一体化服务站数字孪生系统技术要求》等8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审查,《低空飞行一体化服务站数字孪生系统技术要求》等8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相关信息见附件。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组织协调,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如对立项项目存在异议,请自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邮件反馈至我会。

联系人:王敏娜、周婷婷

联系电话:15822109536、13910620863

邮箱:kjbz_office@163.comchipssc@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中高促2026 29号 关于《低空飞行一体化服务站数字孪生系统技术要求》等8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