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西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广西质量协会组织专家对《强直性脊柱炎合并颈椎骨折的诊治规范》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审查,广西质量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定,《强直性脊柱炎合并颈椎骨折的诊治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定任务。
联系人:黄展兴,19968340580。李 能,18878860257。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7号外经贸大厦9楼902室。
协会邮箱:gxzlxhttbz@163.com
附件:广西质量协会《强直性脊柱炎合并颈椎骨折的诊治规范》团体标准制定计划表
广西质量协会
2026年2月5日
桂质协字〔2026〕11号 广西质量协会关于《强直性脊柱炎合并颈椎骨折的诊治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