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发布的T/CFIS 0008—2023《互联网企业ESG评估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FIS》制定。T/CFIS 0008—2023《互联网企业ESG评估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
2023年12月27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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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MJ0000632D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 政策宣传 国际合作 业务培训 行业自律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赵晖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 邮编 : 100048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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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FIS 0008—2023 | ||
中文标题 | 互联网企业ESG评估指南 | ||
英文标题 | ESG assessment guidelines for internet enterpris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490 其他互联网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
起草人 | 申卫星、刘云、阙梓冰、靳雨露、王双、程越、许可、高岗、李振华、韩其峰、王旋、王欣、王子轩、贾晓坤、尹云霞、权威、张鹤龄、孙孝文、王薇、萨爽、湛乔亦、黄嘉慧、徐睿阳、顾伟、王冲、赵佳妮、陆介基、张正麒 | ||
起草单位 | 清华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工业大学、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启迪数字城市研究院、中关村集创数字产业联盟、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中国投资协会、南方周末研究院、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北京华品博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光明网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北京联华盛世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提供了互联网企业ESG(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评估的评估机制、评估指标及等级划分方面的建议。本文件适用于互联网企业的境内ESG评估。 | ||
主要技术内容 | 主要内容包括: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估机制、评估指标及等级划分、改进措施、评估指标及相关参考文献。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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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3/12/27 11:44:58 | ||
*由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于2023/12/27 11:44:5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12/27 11: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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