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技术经济学会自我承诺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发布的T/CSTE 0445—2023《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STE》制定。T/CSTE 0445—2023《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2023年11月0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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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2731K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书刊编辑 科学普及 业务培训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检良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学院南路86号 | 邮编 : 10008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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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STE 0445—2023 | ||
中文标题 | 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评价规范 | ||
英文标题 |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the whole life cycle of power batter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7.01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04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30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11月01日 | ||
起草人 | 抄佩佩、鲍欢欢、杜利锋、胡钦高、李恒、吴胜男、杨燕梅、许广健、廖文、刘佳、贺婷婷、周鲁立、袁硕、刘琦、付建勤、雷文斌、韩宇波、尚士进、林云、胡明辉、张叔亚、任开轩、于杰、张勤才、李冰心、卞健从、臧海菲、郭宇竹、沈怡洁、郭跃宁、戴蓓蓓、王仕荣、王福新、薛喜月、张小顺、季冰珺、黄俊、温扬、吴生先、李焕、刘玉萍。 |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湖南大学、重庆大学、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沃尔沃汽车(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范围、核算原则、核算方法、核算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动力蓄电池制造企业、回收利用企业以及使用企业,也适用于其它自愿量化和报告碳排放的组织对动力蓄电池的碳排放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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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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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3/11/1 10:37:20 | ||
*由中国技术经济学会于2023/11/1 10:37:2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11/1 10: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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