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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产工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发布的T/CNFPIA 4009—2023《林产工业企业碳中和实施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NFPIA》制定。T/CNFPIA 4009—2023《林产工业企业碳中和实施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2023年09月22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登记证号 50000375-0/社证字第3276号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行业自律 技术交流 专业展览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技术培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鸿升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甲2号院16号楼4层 邮编 : 100013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NFPIA 4009—2023
中文标题   林产工业企业碳中和实施指南
英文标题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of carbon neutrality for enterprises in forestry industr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B 60
国民经济分类   C201 木材加工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1日
实施日期   2023年05月01日
起草人   徐金梅、邓侃、黄安民、王志平、安鑫、卢芸、张冉、韩雁明、于文吉、 翟东群、刘亚岚、姜志华、佘学彬、陈秀兰、张岩、詹先旭、沈云芳、董天星、刘海良、张文均、刘自 力、梁长里、王维扬、朱建华、张秋岭、张忠涛、杨辉、石超、崔一梅、谢延军、李路明、孙宇、陈秀 芳。
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闼闼 同创工贸有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安英(上海) 认证有限公司、江苏森茂竹木业有限公司、上海申西认证有限公司、优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小森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图森定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研 究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东北林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北京林业大学、浙江理工大 学。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林产工业企业的碳排放核算和碳排放强度、碳减排措施、碳中和实施、碳中和评价、 碳中和声明的方法和工作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林产工业企业碳核算和碳中和实施相关工作的开展。
主要技术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碳盘查 enterprise carbon stocktake
指计算企业在生产产品和维持企业正常生产活动中各环节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简称
碳排放)的过程,温室气体总量用二氧化碳当量来表示。
注:本文件中温室气体主要为二氧化碳,为了本文件与相关标准协调统一,在计算时采用温室气体进行表述。
3.2
二氧化碳当量 carbon dioxide equivalent(CO2e)
在辐射强度上与某种温室气体质量相当的二氧化碳的量。
注:二氧化碳当量等于给定温室气体的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势值。
[来源:GB/T 32150—2015,3.16]
3.3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fossil fuel combustion emission
化石燃料在氧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3.4
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emission from purchased electricity and heat
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热力所对应的电力、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注:热力包括蒸汽、热水等。
[来源:GB/T 32150—2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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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活动数据 activity data
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的活动量的表征值。
3.6
排放因子 emission factor
表征生产或消费每单位活动量的温室气体排放的系数。
[来源:GB/T 32150—2015,3.13]
3.7
碳氧化率 carbon oxidation rate
化石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完全氧化的百分比。
[来源:GB/T 32150—2015,3.14]
3.8
碳排放强度 intensity of carbon emission
企业单位产品产量或产值的碳排放量。
3.9
碳汇 carbon-sink
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
定在植被、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的过程、活动和机制。
3.10
碳中和 carbon neutrality
实施节能降碳、温室气体回收利用及减排技术等减排措施后,将不可避免的碳排放量通过购买国家
政策认可的、可交易的碳汇量等方式从而抵消碳排放量的做法。
3.11
碳中和声明 carbon neutrality claim
申请方在获得碳中和认证后,对其做出的碳排放已实现中和的客观陈述。
[来源:LY/T 3116—2019,3.6,有修改]
4 碳排放核算
4.1 核算边界
应以法人或视同法人范围为核算边界,核算其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生产系统包括主要
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
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
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
林产工业企业根据其生产产品及生产过程的异同,其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
排放: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购入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购入热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
放。如果报告主体除林产工业生产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并存在本部分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
节,则按照其他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
4.2 核算步骤
林产工业企业主体进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包括以下步骤:
a) 确定核算边界,识别温室气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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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制定监测计划;
c) 收集活动数据,选择或获取排放因子数据;
d) 分别计算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购入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购入热力产
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汇总计算边界主体温室气体排放量。
4.3 核算方法
4.3.1 林产工业企业的碳排放总量
林产工业企业的碳排放总量等于边界范围内所有生产系统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入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购入热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之和。按公式(1)计算:
? = ?燃烧 + ?购入电 + ?购入热 ? ?输出电 ? ?输出热 (1)
式中:
E ——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 燃烧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 购入电——购入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 购入热——购入热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 输出电——输出的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 输出热——输出的热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4.3.2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
4.3.2.1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是林产工业企业核算和统计期内各种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
室气体排放量的总和。其中,对于生物质混合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仅核算混合燃料中化石燃
料(如燃煤)的温室气体排放。按公式(2)计算:
?燃烧 = ? ??? × ??? (2)
式中:
E 燃烧 ——统计期内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ADi ——统计期内第 i 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数据,单位为吉焦(GJ);
EFi ——第 i 种化石燃料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吉焦(tCO2e/GJ);
i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4.3.2.2 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
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是核算和报告统计期内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与平均低位发热量的乘积。
按公式(3)计算:
ADi=NCVi×FCi (3)
式中:
ADi ——统计期内第 i 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数据,单位为吉焦(GJ);
NCVi——统计期内第 i 种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对固体和液体化石燃料,单位为吉焦每吨
(GJ/t);对气体化石燃料,单位为吉焦每万标立方米(GJ/104Nm3);
FCi ——统计期内第 i 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对固体和液体化石燃料,单位为吨(t);对气体化
石燃料,单位为万标立方米(104Nm3);
i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注:本文件中的气体标准状况是大气压力为 101.325kPa,温度为 273.15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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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3 化石燃料的消耗量
化石燃料的消耗量是指各燃烧设备分不同品种消耗的实际消耗量,计量应符合GB 17167—2019的
相关规定。林产工业企业应保留化石燃料实际消耗量的原始数据记录或在能源消费台账或统计报表中有
所体现。
4.3.2.4 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
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值可采用如下方法获取:
a) 采用本文件提供的化石燃料平均低位发热量推荐值,参见附录 A 中表 A.1;
b) 按照相关标准(如:GB/T 213、GB/T 384、GB/T 22723 等)实测或委托专业机构进
行检测;
c) 采用与相关方结算凭证中提供的实测值。
4.3.2.5 化石燃料燃烧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
化石燃料燃烧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由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等参数计算得到。按公式(4)
计算:
??? = ??? × ??? ×
44
12 (4)
式中:
EFi ——第 i 种化石燃料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吉焦(tCO2e/GJ);
CCi ——第 i 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每吉焦(tC/GJ);
OFi ——第 i 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单位为百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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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温室气体与碳的相对分子量之比;
i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4.3.2.6 化石燃料燃烧的单位热值含碳量
化石燃料燃烧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可采用如下方法获取:
a) 采用本文件提供的化石燃料单位热值含碳量的推荐值,参见附录 A 中表 A.1;
b) 按照相关标准(如:GB/T 213、GB/T 384、GB/T 22723 等)实测或委托专业机构进
行检测;
c) 采用与相关方结算凭证中提供的实测值。
4.3.2.7 化石燃料燃烧的碳氧化率
林产工业企业可参见附录A中表A.1提供的化石燃料碳氧化率的推荐值。
4.3.3 购入和输出电力产生的排放
4.3.3.1 购入电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林产工业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按公式(5)计算:
?购入电 = ??购入电 × ??电力 (5)
式中:
E 购入电 ——购入电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AD 购入电——统计期内的购入电力,单位为兆瓦时(MWh);
EF 电力 ——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兆瓦时(tCO2e/MWh)。
4.3.3.2 输出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林产工业企业输出的电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按公式(6)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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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出电 = ??输出电 × ??电力 (6)
式中:
E 输出电 ——输出的电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AD 输出电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输出电力,单位为兆瓦时(MWh);
EF 电力 ——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兆瓦时(tCO2e/MWh)。
4.3.3.3 购入和输出电力的活动数据
林产工业企业购入和输出电力的活动数据,应以结算电表为准;如果没有,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电
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
4.3.3.4 购入和输出的电力的排放因子
电力排放因子采用全国电网排放因子0.5703 tCO2e/MWh,并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数据适时更新。
4.3.4 购入和输出热力产生的排放
4.3.4.1 购入热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林产工业企业购入的热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按公式(7)计算:
?购入热 = ??购入热 × ??热力 (7)
式中:
E 购入热 ——购入的热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AD 购入热 ——统计期内的购入热力,单位为吉焦(GJ);
EF 热力 ——热力消费的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吉焦(tCO2e/GJ)。
4.3.4.2 输出热力的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林产工业企业输出的热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按公式(8)计算:
?输出热 = ??输出热 × ??热力 (8)
式中:
E 输出热 ——输出的热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AD 输出热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输出热力,单位为吉焦(GJ);
EF 热力 ——热力消费的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吉焦(tCO2e/GJ)。
4.3.4.3 购入和输出热力的活动数据
林产工业企业购入和输出热力的活动数据,应以结算热力表或计量表为准;如果没有,可采用供应
商提供的供热量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
非热量单位可分别按如下方法换算为热量单位:
a) 以质量单位计量的热水可按公式(9)转换为热量单位:
??热水 = ??? × (?? ? 20) × 4.1868 × 10
?3 (9)
式中:
AD 热水 ——热水的热量,单位为吉焦(GJ);
Maw ——热水的质量,单位为吨(t);
Tw ——热水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4.1868——水在常温常压下的比热,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每摄氏度[kJ/(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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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以质量单位计量的蒸汽可按公式(10)转换为热量单位:
??蒸汽 = ??st × (???? ? 83.74) × 10?3 (10)
式中:
AD 蒸汽——蒸汽的热量,单位为吉焦(GJ);
Mast ——蒸汽的质量,单位为吨(t);
Enst ——在相应的蒸汽温度、压力下每千克蒸汽的热焓,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饱和蒸汽
和过热蒸汽的热焓可分别参考附录 A 表 A.2 和表 A.3,表中未列明的温度、压力状态下
的蒸汽热焓可参考邻近温度、压力下的蒸汽热焓采用内插法计算;
83.74 ——给水温度为 20℃时热水的焓值,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4.3.4.4 购入热力的排放因子
购入热力排放因子优先采用供热单位的实测值,也可按推荐值0.11 tCO2e/GJ计算。
5 碳排放强度
5.1 单位产量碳排放强度
单位产量碳排放强度的计算按照公式(11)进行:
? =
?
? (11)
式中:
D ——单位产量碳排放强度,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吨或立方米(kgCO2e/t 或 kgCO2e/m3);
E ——统计期内,林产工业企业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P ——统计期内,林产工业企业产品产量,单位为吨(t)或立方米(m3)。
5.2 单位产值碳排放强度
单位产值碳排放强度的计算按公式(12)进行:
? =
?
? (12)
式中:
V ——碳排放强度,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万元(kgCO2e/万元);
E ——统计期内,林产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F ——统计期内,林产工业企业产值,单位为万元。
6 碳减排措施
林产工业企业依据第4章碳排放核算和第5章碳排放强度核算结果,分析各区域或工序的碳排放,结
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减排策略,制定可实施的减排目标。减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a) 以节能降碳为目标,针对性地优化运营能效,如电机、风机、锅炉、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的
更新改造;干燥系统、热压机等尾气余热的回收利用;
b) 加强废弃(废旧)木质材料、边角料、砂光粉、树皮等的再利用;
c) 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如林业生物质能源、太阳能、光伏等;
d) 践行绿色制造,如绿色设计、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
e) 加强减排技术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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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碳中和实施
林产工业企业对自身碳排放首先进行碳盘查,再根据自身条件开展碳减排;不能减排又期望达到碳
中和目标的企业可采用抵消方式实现碳中和,实施步骤如下:
a) 按照第4章的方法核算边界范围内碳排放;
b) 按照第5章的方法核算边界范围内碳排放强度;
c) 根据林产工业企业自身条件,参考第6章的方法实施减排措施并对减排措施、减排成效进行详细
记录;
d) 通过以上活动后,仍不能抵消的碳排放可通过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产生减排量的方式来
抵消,或通过获取碳配额、碳信用、可交易碳汇等方式抵消。
8 碳中和评价
应以林产工业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判定边界,且与第4章碳排放核算和第5章碳排
放强度核算的边界一致,确认并证明碳中和的实施过程按本文件执行,且在评价期内实现碳中和。碳中
和类型可分为以下两种:
a) 部分碳中和:将边界范围内部分碳排放量实施减排、抵消。如申请部分碳中和,应至少减排、
抵消边界范围内碳排放量总量的60%以上;
b) 完全碳中和:将边界范围内所有的碳排放量实施减排、抵消。
9 碳中和声明
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林产工业企业基本信息;
b) 碳排放量核算过程数据可查、可追溯、可证明;
c) 碳中和覆盖的时间段;
d) 碳减排具体措施的证明文件;
e) 实施减排措施前后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值对比情况说明;
f) 碳排放的抵消方式、抵消比例和抵消量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3/9/22 15:39:35

*由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于2023/9/22 15:39:3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9/22 15: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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