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布的T/GZPMA 01—2022《住宅小区智慧物业服务评价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ZPMA》制定。T/GZPMA 01—2022《住宅小区智慧物业服务评价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22年05月27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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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100517356093T | 发证机关 | 广州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与物业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咨询、项目策划、信息交流等服务。兴办与本会宗旨相适应的经济实体(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永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49号恒城写字楼3楼320 | 邮编 : 51032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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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ZPMA 01—2022 | ||
中文标题 | 住宅小区智慧物业服务评价标准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01 服务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K7020 物业管理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10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5月20日 | ||
起草人 | 李永新、鲁军、聂金伟、欧洋、邓宇杰、陈作勤、王丽、刘旭、陈淑宜、张立伟、韩伯诗、崔宁、周谱、赖杰琦、张路平、耿勇、高峰、周宏贤、覃绮霞、汪莉、林烁彬、王富才、刘斯洪、方海燕、林嘉欣、吴志强 | ||
起草单位 |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广州市标准化协会、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海物业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广州市佳宁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邻里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一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捍御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诺谱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新一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深圳市四格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宝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住宅小区智慧物业服务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对象及条件、评价指标和评价等级。 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住宅小区智慧物业服务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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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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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5/27 15:40:11 | ||
*由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于2022/5/27 15:40:1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5/27 15: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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