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发布的T/CTMA 027.1—2021《茶制品保质期 第1部分:固态速溶茶、抹茶和茶浓缩液》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TMA》制定。T/CTMA 027.1—2021《茶制品保质期 第1部分:固态速溶茶、抹茶和茶浓缩液》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2021年07月0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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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 ||
登记证号 | 社证字第3319号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专业展览、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庆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 邮编 : 10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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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TMA 027.1—2021 | ||
中文标题 | 茶制品保质期 第1部分:固态速溶茶、抹茶和茶浓缩液 | ||
英文标题 | Shelf life for tea products—Part 1: Instant tea in solid form, matcha and tea concentrated in liquid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40.10 茶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9 其他农业 |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
起草人 | 杨秀芳、孔俊豪、左小博、陈金华、黄建安、魏新林、谭蓉、涂云飞、吕杨俊、 刁春华、苏小琴、周春江、周绍迁、岳鹏翔、毛立民、董俊杰、周军勇、翁淑燚、楼情灿、郭洪涛 | ||
起草单位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湖南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福建仙 洋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闽食品(漳州)有限公司、浙江骆驼九宇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省茶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怡倍嘉茶叶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径山抹茶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预包装固态速溶茶、抹茶、茶浓缩液等茶制品保质期。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固态速溶茶、抹茶和茶浓缩液产品贮存的基本要求和保质期。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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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7/1 15:29:18 | ||
*由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于2021/7/1 15:29:1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7/1 15: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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