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发布的T/GDAQI 68—2021《鸿雁 12 号茶品质与评鉴》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AQI》制定。T/GDAQI 68—2021《鸿雁 12 号茶品质与评鉴》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2021年04月2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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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725106208P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质量检验、技术交流、人员培训、咨询与推广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荣超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18号勤建大厦1606 | 邮编 : 51062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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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DAQI 68—2021 | ||
中文标题 | 鸿雁 12 号茶品质与评鉴 | ||
英文标题 | Methodology for quality evaluation of Hongyan 12. Tea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40.10 茶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X 55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51 农业专业 |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
起草人 | 李波、吴华玲、秦丹丹、王秋霜、倪尔冬、李家贤、李红建、方开星、姜晓辉、 王青、潘晨东、黄华林、谢建旺、胡海涛、钟和仁、宋淑梅、谢丹玲。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梅州市华顺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鸿雁茶业有 限公司、湛江市茗禾茶业有限公司、广东省茶叶收藏与鉴赏协会。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以鸿雁 12 号茶的鲜叶为原料,经加工而成的乌龙茶、红茶和绿茶。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鸿雁 12 号茶的术语与定义、品质鉴评及试验方法。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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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4/28 16:51:51 | ||
*由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于2021/4/28 16:51:5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4/28 16: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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