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莓茶协会自我承诺
张家界市莓茶协会发布的T/ZMX 005—2020《张家界莓茶 水提物》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MX》制定。T/ZMX 005—2020《张家界莓茶 水提物》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张家界市莓茶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张家界市莓茶协会
2020年12月2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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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张家界市莓茶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30800MJK1066367 | 发证机关 | 张家界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技术培训、专业展览、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何礼 | ||
依托单位名称 | 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 | ||
通讯地址 | 张家界市永定区大桥路乾坤众创空间四楼 | 邮编 : 427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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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MX 005—2020 | ||
中文标题 | 张家界莓茶 水提物 | ||
英文标题 | Zhangjiajie Ampelopsis Grossedentata Water extract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220.20 食品添加剂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X41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49 其他食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20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1月01日 | ||
起草人 | 肖文军、李银花、林玲、覃事永、王文茂、向平、龚伯勇、邓武成、何礼、覃国银、刘超、周国祥、朱万璋、覃利、陈开涤、韩文彬、唐龙海、尚华、李州华、覃一鑫、刘志诚、朱芳翼、覃玉兰、刘将军、田丽萍 | ||
起草单位 | 湖南农业大学、张家界市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张家界莓茶发展服务中心、湖南省张家界应用植物研究所、湖南乾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家界莓茶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张家界茅岩河投资有限公司、张家界白岁王茶业有限公司、张家界长寿藤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张家界顺利生态药业专业合作社、湖南桑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张家界锦之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张家界原产地莓茶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张家界黄土城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张家界老班子食品有限公司、张家界中世生态药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家界湘巧茶叶开发有限公司、张家界诺康生态茶业有限公司、张家界千寻汤屋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家界鑫林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张家界市莓茶协会成员生产的莓茶水提物。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张家界莓茶水提物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张家界莓茶 Zhangjiajie Ampelopsis grossedentata 特指生长于张家界行政区域内,经人工栽培种植的显齿蛇葡萄植物,采摘其幼嫩茎叶或成熟绿叶为原料,采用摊青、杀青、揉捻、析晶、干燥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代用茶饮品。 3.2 水提物 Water extracts 特指以张家界莓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茶粉为原料,以水作为溶剂,经提取、澄清、浓缩、干燥等工艺技术加工而成的提取物。 4 技术要求 4.1 工艺要求 4.1.1 提取原料与前处理 以张家界莓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茶粉或粗末为原料,先过10目孔径筛,然后取其筛下物过40目孔径筛,再取40目孔径筛筛上物。 4.1.2 提取溶剂 去离子纯水,电导率小于15。 4.1.3 工艺过程 原料——纯水提取——粗滤——精滤——减压浓缩——干燥——产品 4.2 品质要求 4.2.1 感官品质 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2理化品质 应符合表2的规定。 4.2.3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4.2.4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出口产品应符合出口目的国相关法规规定。 4.2.5净含量 应符合JJF 1070的规定。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取适量样品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自然光线下观察其外观和色泽,嗅其气味,检查有无异物。 5.2 理化检验 5.2.1 黄酮总量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检验。 5.2.2 二氢杨梅素含量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检验。 5.2.3 灰分按GB 5009.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2.4 水分按GB 5009.3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2.5 铅(Pb)按GB 5009.1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2.6 砷(As)按GB 5009.1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2.7 汞(Hg)按GB 5009.17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2.8 镉(Cd)按GB 5009.1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3 微生物检验 5.3.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3.2 霉菌及酵母菌数按GB 4789.1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3.3 大肠杆菌按GB 4789.3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3.4 沙门氏菌按GB 4789.4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4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具有相同品种、等级、同一批投料生产的产品,在同一地点、同一期间内加工包装的产品为一批次。 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出厂前,须逐批按本文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2.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水分、灰分、总黄酮含量、二氢杨梅素含量、净含量。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全部检验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料来源变动较大时; b)正式投产后,如生产工艺等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4 判定规则 6.4.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文件第4章的要求,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6.4.2 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一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识 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标识上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及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执行标准和储存等;标识上的字迹要求完整、准确、清晰。 7.2 包装 应符合 GB 7718-2011 的规定。 7.3 运输和贮存 运输时避免强烈振荡、日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物品同贮同运。 产品贮存时严禁重物挤压,装箱后置于低温库或阴凉室内避光保存。 7.4 保质期 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贮存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开封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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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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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12/23 19:41:10 | ||
*由张家界市莓茶协会于2020/12/23 19:41:1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12/23 19: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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