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学会自我承诺
常德市农学会发布的T/CDNX 041—2020《草本咖啡花茶》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DNX》制定。T/CDNX 041—2020《草本咖啡花茶》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常德市农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常德市农学会
2020年07月1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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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常德市农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430700B908208292 | 发证机关 | 常德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学术研讨、技术推广、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邓正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818号(市第一人民医院东二栋二楼) | 邮编 : 415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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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DNX 041—2020 | ||
中文标题 | 草本咖啡花茶 | ||
英文标题 | Herbal coffee scented tea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40.20 咖啡和咖啡代用品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35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6 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12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7月28日 | ||
起草人 | 胡淑云、邓正春、傅阳、冒锐、王朝晖、吴仁明、张忠武、张平喜、郑文凯、杜登科、顾振华、步洪凤、徐曼、彭乾、杨才兵、汤勇、李飞翔、夏梨芳、蔡琴、陈志兵、王中美、杜云、郑瑛、邓家惠、秦佳婷。 | ||
起草单位 | 常德中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春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常德市农学会、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常德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常德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常德市老科协农业分会。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质量要求 4.1 原辅材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 冲调或冲泡后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香气和滋味,无异味,无外来杂质。感官要求应符合GB/T 29602的规定。 4.3 质量要求 草本咖啡花茶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草本咖啡花茶质量要求 项 目 指 标 蛋白质(g/100g) ≥18.00 脂肪(g/100g) ≤8.00 灰分(g/100g) ≤15.00 硒(mg/kg) ≥0.15 水分(%) ≤5.00 咖啡因(mg/kg) ≥200.00 茶多酚(mg/kg) ≥300.00 4.4 食品安全要求 应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按照标签标示冲调或冲泡方法制备50mL样品,倒入无色透明的容器中,置于明亮处,观察其状态、色泽,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5.2 蛋白质检验 按GB 5009.5的规定执行。 5.3 灰分检验 按GB 5009.4的规定执行。 5.4 水分检验 按GB 5009.3的规定执行。 5.5 硒含量检验 按GB 5009.93的规定执行。 5.6 咖啡因检验 按GB 5009.139的规定执行。 5.7 脂肪检验 按GB 5009.6的规定执行。 5.8 茶多酚检验 按GB/T 8313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与抽样 6.1.1 由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按照其相应的规则确定产品的批次。 6.1.2 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12个最小独立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500g),分别用作感官检验、理化指标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指标检验以及留样备用。 6.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时,应对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指标进行检验。 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项目:按照4.2~4.4相对应产品质量要求的内容。 6.3.2 一般情况下,每年需对产品进行1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原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b) 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平常记录有较大差别时。 6.4 判定规则 6.4.1 检验结果全部合格时,判定整批产品合格。若有三项以上(含三项)不符合本标准,直 接判定整批产品不合格。 6.4.2 检验结果中有不超过两项(含两项)不符合本标准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整批产品不合格。 7 包装标签 7.1 包装 7.1.1 包装材料与容器应符合GB 10789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 7.1.2 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应严密。 7.2 标签 7.2.1 包装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应标注产品名称、商标、产地、净含量、硒含量、出厂日期、保质期及冲调或冲泡方法。 7.2.2 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7.2.3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8 储存运输 8.1 储存 包装产品应储存在清洁、避光、干燥、通风、防雨、防湿、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物质或含水量较高的物质混存。 8.2 运输 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和被污染。 8.3 保质期 在满足上述包装、运输、储存条件下,保质期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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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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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7/12 14:13:44 | ||
*由常德市农学会于2020/7/12 14:13:4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7/12 14: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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