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发布的T/ZHCA 006—2019《化妆品抗皱功效测试方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HCA》制定。T/ZHCA 006—2019《化妆品抗皱功效测试方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2020年03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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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8495B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咨询服务、政策引导、行业交流、技术交流、培训、人才培养、标准制订、行业研究、会议服务、展览服务、宣传推广服务、公益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艳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费家塘路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12幢10楼 | 邮编 : 310004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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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HCA 006—2019 | ||
中文标题 | 化妆品抗皱功效测试方法 | ||
英文标题 | Method for assessment of cosmetics anti-wrinkle efficac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19年07月30日 | ||
实施日期 | 2019年11月01日 | ||
起草人 | 蒋丽刚、毕永贤、郁琼花、马萍、白晓云、徐静、赵小敏、叶琳琳、楼彪、高宏旗、刘涛、张智婷、卢伊娜、厉昌海、吴峰、刘伟 | ||
起草单位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欧诗漫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养生堂(上海)化妆品研发有限公司、苏州纳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亚什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雅妍化妆品有限公司、娇时日化(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花安堂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珈叶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希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原极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宏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抗皱功效的一种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护肤膏霜、护肤乳液、护肤啫喱等化妆品的抗皱功效测试,不适用于即时抗皱类化妆 品。 注:化妆品原料抗皱功效测试可参照本方法。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抗皱功效的一种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护肤膏霜、护肤乳液、护肤啫喱等化妆品的抗皱功效测试,不适用于即时抗皱类化妆品。 注:化妆品原料抗皱功效测试可参照本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3 基本原则 4 原理 5 试剂和材料 6 仪器 7 试验条件和受试者要求 8 测试步骤 9 结果计算 10 结果判定 11 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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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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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3/11 10:14:25 | ||
*由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于2020/3/11 10:14:2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3/11 10: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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