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茶叶产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自我承诺
临海市茶叶产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发布的T/LCL 0001—2020《临海蟠毫茶》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LCL》制定。T/LCL 0001—2020《临海蟠毫茶》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临海市茶叶产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临海市茶叶产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2020年02月2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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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临海市茶叶产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331082502620234C | 发证机关 | 临海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根据章程开展茶叶产业相关业务;承办政府部门委托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朱昌才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219号农林水大厦 | 邮编 : 317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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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LCL 0001—2020 | ||
中文标题 | 临海蟠毫茶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40.10 茶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39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1月18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2月18日 | ||
起草人 | 邱晓莹、尤建林、蒋芯、朱潇婷、金敬军、汪建华、王天喜、金敬峰 | ||
起草单位 | 临海市特产技术推广总站、临海市大山茶厂、临海市兰辽茶业有限公司、临海市林场兰峰茶厂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临海蟠毫茶初制生产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取得临海蟠毫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的茶叶生产企业生产的临海蟠毫茶。 | ||
主要技术内容 | 临海蟠毫茶初制生产的: 1.要求 2.试验方法 3.检验规则 4.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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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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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2/21 14:38:51 | ||
[公布修改单]T/LCL 0001-2020《临海蟠毫茶》团体标准第1号修改单 | 2020/2/21 14:38:51 | ||
*由临海市茶叶产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于2020/2/21 14:38:5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2/21 14: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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