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发布的T/GDES 7-2016《企业碳排放管理 术语》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ES》制定。T/GDES 7-2016《企业碳排放管理 术语》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
2016年12月13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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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341534772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政策宣传,调查研究,政策建议和咨询,交流与合作,技术服务,编辑出版内部刊物。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伍文虹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北二1013室 | 邮编 : 51032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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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DES 7-2016 | ||
中文标题 | 企业碳排放管理 术语 | ||
英文标题 | Enterprise carbon emission management- Terminolog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10 环境管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02 经济管理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82 环境卫生管理 | ||
发布日期 | 2016年08月29日 | ||
实施日期 | 2016年08月29日 | ||
废止日期 | |||
起草人 | 伍文虹、杨丽君、刘 华、叶军、彭小慧、曹佳彦、肖斯锐、蓝玉玉、孟 萌、刘连成、陆致逸、许媛娴、侯加佳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广东省华南低碳产业发展研究院 | ||
范围 | 本标准主要作用是统一和规范广东省企业碳排放管理活动中产生的术语,消除因某些术语定义不确切造成的混淆,以利于企业碳排放管理活动的建设和进行。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碳排放管理过程产生的基本术语。 | ||
主要技术内容 | 根据《2013年广东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粤发改资环函[2013]1238号)精神,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统一和规范广东省企业碳排放管理活动中产生的术语,消除因某些术语定义不确切造成的混淆,以利于企业碳排放管理活动的建设和进行,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的制定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术语的技术规范,是在分析、总结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时所用到的术语的基础上编制而成,为我省企业碳排放相关活动提供准确的表述,同时有利于统一术语和减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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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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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于2016/12/13 11:15:3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6/12/13 11: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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