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发布的T/CBMF 316—2025《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BMF》制定。T/CBMF 316—2025《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2026年01月29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
| 登记证号 | 50001159-0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信息交流、展览展示、业务培训、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国庆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 邮编 : 100831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BMF 316—2025 | ||
| 中文标题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 ||
| 英文标题 | Greenhouse gasesQuantification requirement and method of product carbon footprint Fiber reinforced composite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10 环境管理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Q 23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06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26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6月26日 | ||
| 起草人 | 张荣琪、杨乐申、肖海祥、杨骏、王秋野、吴金燕、张乾仁、翟一苇、余滨、容七英、夏佳第、桑朋涛、冯学斌、杨军、陈煌、黄建东、纪晓飞、陶佳栋、张为军、张海玥、王继君、刘永、李延峰、郑亮、何晟霖、胡开发、冀润景、高丹妮、姜冬、董国庆、曹振涛、黄玉良、宋鹏飞、沈锋、柯发新、张云栋、周硕、宋虒韬。 | ||
| 起草单位 | 中纤复材再生资源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安徽泰乐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时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风渡新材料有限公司、哈尔滨乐普实业有限公司、浙江鸿盛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龙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环能合众科技有限公司、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冀州中意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康特玻璃钢有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车山东风电有限公司、重庆成飞新材料股份公司、恒润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飞博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晶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产品碳足迹量化目的、量化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鉴定性评审、可比性、绩效追踪和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产品碳足迹的量化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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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6/1/29 15:31:09 | ||
*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于2026/1/29 15:31:0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6/1/29 15: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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