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经济学会自我承诺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发布的T/CEAC 112—2025《化妆品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AC》制定。T/CEAC 112—2025《化妆品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
2025年06月0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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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1632R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马龙龙 | ||
依托单位名称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号玉泉大厦808 | 邮编 : 10004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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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AC 112—2025 | ||
中文标题 | 化妆品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26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5月26日 | ||
起草人 | 郭朝万、马博闻、聂艳峰、刘菲、韩婷婷、华子春、刘思扬、陈洁、董昭锋、魏选明、林琳、陈美娟、应欣翔、陈黎、黄健、王莹、吴梅芳、张燕、李晓曦。 | ||
起草单位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福瑞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创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冠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南京大学高新技术研究院、江苏奥普莱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成都美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晓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吉芮康生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徐州思皙兰化妆品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化妆品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化妆品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的生产和检验。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化妆品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保质期。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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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5/29 13:13:13 | ||
*由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于2025/5/29 13:13:1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5/29 13: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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