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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经济学会自我承诺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发布的T/CEAC 110—2025《医疗器械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AC》制定。T/CEAC 110—2025《医疗器械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
2025年06月05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01632R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学术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马龙龙
依托单位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号玉泉大厦808 邮编 : 100049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EAC 110—2025
中文标题   医疗器械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120.20 医用材料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C2770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6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5月26日
起草人   李佳佳、凡孝菊、吴晓文、韩蓓、华子春、杨素珍、黄伟、林琳、陈美娟、侯增淼、周浩、魏文培、WU GANG、吴丽勇、王宁、张昀、范婷、丁亚芳、全冰华、刘宁、莫晋文、李思徐、刁蔚蔚、张波、高恩、李哲、张自强、井楠清、韩清华、华汤思圆、阮仁全、那伟丹、曹志梅。
起草单位   江苏创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福瑞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南京大学高新技术研究院、西安德诺海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彗搏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丸美生物医学有限公司、浙江诸暨聚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西福莱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山东美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惠州华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苏奥普莱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杭州因智拓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陕西慧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湃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阳森浠医学有限公司、东国(北京)医学研究院、江苏靶标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碧兰伊制药有限公司、广州市金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器械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的质量控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稳定性、生物学评价、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器械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的生产和检验。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器械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的质量控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稳定性、生物学评价、包装、运输和贮存。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5/29 13:00:20

*由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于2025/5/29 13:00:2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5/29 13: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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