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化妆品学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发布的T/GDCA 062—2025《化妆品 抗光老化活性的评价 秀丽线虫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CA》制定。T/GDCA 062—2025《化妆品 抗光老化活性的评价 秀丽线虫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2025年05月2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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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MJK801620C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开展皮肤科学和化妆品技术的基础研究,开展化妆品学术交流、国际交流,开展化妆品的研发,化妆品相关技术咨询、人才培训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杜志云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科技南楼301室 | 邮编 : 51025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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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DCA 062—2025 | ||
中文标题 | 化妆品 抗光老化活性的评价 秀丽线虫法 | ||
英文标题 | Cosmetics-Evaluation of anti-photoaging activity-Caenorhabditis elegans assa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Y42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5月28日 | ||
起草人 | 刘涵、刘晓娟、孙云起、张壬辉、林艺冰、陈杰、聂艳峰、侯思远、姚仕铎、沈志滨、康超、王子铭、杜志云、杨露、黎永良、周渭、罗佳盈。 | ||
起草单位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国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上源生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华南农业大学、广州美域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国珍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广东雅丽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东植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明微(澳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霏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市白云区广工大化妆品研究院、珠海市大美湾化妆品创新研究院。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运用秀丽线虫(以下简称线虫)评价化妆品抗光老化活性的术语和定义、检测原理、材料与试剂、试验仪器与设备、实验步骤、实验方法、结果评价、实验有效性的条件等。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抗光老化活性的护肤类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可参考本方法。 | ||
主要技术内容 |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检测原理 5 材料与试剂 6 实验仪器与设备 7 实验步骤 8 实验方法 9 结果评价 10 实验有效性的条件 附录A(规范性) 培养基、试剂配制方法 附录B(资料性) 实验数据图表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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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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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5/28 16:19:50 | ||
*由广东省化妆品学会于2025/5/28 16:19:5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5/28 16: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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